|
![]() |
|||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
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,应控制生育。 男女任何一方患有强直性肌营养不良、遗传性痉挛性共济失调、结节性硬化、双侧性视网膜母细胞瘤、先天性无虹膜等严重的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时,因会致残或致命,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,下一代发病的风险很大,又不能作产前诊断,故不宜生育。 男女双方都患有相同的、严重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,如双方均为先天性聋哑患者,他们的下一代发病机率大,故要控制其生育。 男女任何一方患有神经分裂症、先天性心脏病等严重的多基因遗传病,并且除本人,在其家属中有一人或多人患同样遗传病的,即使病情稳定,亦不宜生育。 患有X连锁隐性遗传病的患者结婚后生育要控制下一代性别。 如果已知道女方患有血友病、假性肥大型营养不良等X连锁隐性遗传病,其遗传的规律是女儿有50%为致病基因携带者,儿子有5%为发病,故其与正常男性结婚怀孕后应作胎儿性别判定,控制生女不生男。 |
-
合作机构
Copyright(C) 北京市怀柔区妇幼保健院 All rights reserved. 京ICP备05080386号
地址:北京市怀柔区迎宾路38号 电话:89691353 传真:89691454 客户服务热线:89691184
中国妇幼保健网会员服务咨询电话:400-666-0270 工作时间: 9:00--18:00
地址:北京市怀柔区迎宾路38号 电话:89691353 传真:89691454 客户服务热线:89691184
中国妇幼保健网会员服务咨询电话:400-666-0270 工作时间: 9:00--18:00


